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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邦获悉:2020年11月17日在加拿大安大略渥太华对个人信息的新法律进行了讨论,若实施将包含七国集团隐私法中最严厉处罚,以下是加拿大政府的官方表态:
COVID-19疫情大流行改变了加拿大人的生活、工作、访问信息和彼此联系的方式,使数字技术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加拿大联邦政府致力于确保加拿大人在这个数字空间中进行互动之时,可以相信他们的个人信息是安全有保障的、他们的隐私是得到尊重的。
11月17日,加拿大联邦创新、科学及工业部长贝恩斯 Navdeep Bains 引入了《数字宪章实施法2020》,此法案将对私营业界中保护个人信息的框架进行现代化。
这项立法采取了多项重要步骤,以确保加拿大人将受到现代化、回应现实之法律的保护,而创新型企业也将在科技不断发展演变的过程中因为规则明确而从中受益,其中的步骤包括:
当加拿大人的个人信息被商业公司处理时,要提高控制和透明度;
赋予加拿大人自由权利,可以将其个人信息以安全方式从一个组织转移到另一个组织;
确保加拿大人有能力要求公司销毁其个人信息;
授予隐私专员 Privacy Commissioner 广泛的命令制定权,包括强迫某个组织遵守指令的权利,以及命令公司停止收集数据或使用个人信息的权利;
确保在G7隐私法中最严厉的罚款处罚-对最严重的罪行可以最高处罚其收入的5%或2500万元(以较高者为准)的罚款。
拟议的《数字宪章实施法2020》在公民、公司和政府之间构筑了互信和透明的基础,同时确保创新业者和工商业受益于规则清晰的现代化框架。
拟议的法案是全面改革加拿大隐私框架的第一步。加拿大联邦政府还提议将《隐私法》现代化,该法适用于联邦公共部门,由加拿大隐私专员负责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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