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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的12月9日,OECD发布了全球涉税信息CRS法审同行评议报告,将世界瞩目的全球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机制又一次推向了新的高潮,报告获得了100多个国家一致同意通过发布,标志着在G20号召下,在实施全球税收透明化行动中迈出关键性的坚实一步,大力推进了CRS全球税收透明交换机制的落地,成为2020年全球税务领域的重磅事件,也是全球离岸账户和富豪们利用离岸账户裸奔时代的正式显身。
海外邦认为这份评议报告,意味着全球金融账户税务信息隐身时代的彻底结束,那些通过将显性资产转为隐性资产并以此规避涉税信息的时代正式终结,透明、披露、遵从的时代正式开启。
本次法审评议报告由OECD全球税收论坛会议发布,论坛会议在12月9日-11日以线上会议的形式召开,有来自100多个税收主管当局的财政和税务部门高级官员集体参会。
为期三天的会议高度关注与围绕全球金融账户涉税信息透明的话题,第一天会议即吸引了全球各行各业的高度关注,尤其是金融业界银行保密法的击破等问题,都将进入终结时代。
每个人享有同样公平的税务机制,加强税收机制财政税收的力度,在全球化时代税务合规遵从,是这次大会论坛的重要主题。
引人注意的是,大会秘书处公布了2019年,全球有近100个税收主管当局已经成功交换完毕了8,400万个金融账户信息,涉及10万亿美元资产的破纪录高峰。相比2017年,这个数字可谓天壤之别。到了2020年,也已经有105个税收主管当局再次交换了信息,比2019年再次增加了3个税收主管当局,建立的交换配对协议也增长了15%。
OECD全球税收论坛的成员也在持续增长,目前已有161个税收主管当局正式加入,并承诺或已正式实施全球金融账户涉税信息的自动交换机制。
大家现在尤其关心的还是涉税信息交换的机制是如何在各税收主管当局落地和实施的,或各税收主管当局会实施什么样的措施,以进一步跟进与完善全球税收论坛工作的推进力度。
CRS很多方面都与美国的FATCA法案有着异曲同工之处,甚至很多程序都是相同的。如今来看,做好风险评估和合规遵从,是至关重要的一步,CRS落实与实施离不开OECD早在2014年就颁布的四步走程序,几经数次更新,其中最重要的国内和国际立法框架都高度就位,参与涉税信息交换的税收主管当局高度配合,这些都是执行CRS的关键立法保障。
主动披露机制和强制披露机制
这两种披露机制是美国FATCA法案实施以来最为好用的工具和方式,也是全球税收主管当局越来约普及引入以及使用的主要机制,披露机制的核心思路是使用信息比对的方式,将税收主管当局获悉的境外涉税信息与纳税人主动申报披露的账户涉税信息进行整体比对,从而使得纳税人藏匿的账户无所遁形这个机制在美国FATCA法案立法之前,美国使用的是称为QI的机制,但是2010年FATCA法案成功建立了这套机制,成为了震慑纳税人隐匿海外资产最有力的法律机制,并在OECD实施推进CRS中普及。
OECD关于CRS实施后,各个税收主管当局陆续建立了主动披露机制以及强制披露机制的成果:
第一、CRS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机制促进了各税收主管当局对于涉税信息流动的要求。2009年,全球税收论坛成员国之间涉税信息的流动尽调仅有9,208次,在CRS大力推行之后,2016年达到了峰值,为88,508次,2018年和2019年跨境涉税信息进入平稳期,流动成为常态。
第二、CRS金融账户涉税信息交换机制在实施以来越来越高效。评议几轮数据中显示,第二轮评审时超过68%的涉税信息交换反馈在6个月内可以得到回复,大约82%的涉税信息能够在一年内交换获取,仅有不到8%的涉税信息需要超过一年以上的时间。总体来说大部分税收主管当局已经进入完全合规遵从实施程序的阶段。涉税信息交换的高效运作,表明了全球税收主管当局对于数据分析和筛查能力越来越有效率,国际间税收透明已经成为了共识。
第三、CRS金融账户涉税信息的推进正在瓦解阻碍全球涉税信息透明的种种障碍,如银行保密法,金融机构不得不合规遵从信息尽职调查的义务。法定实际利益人、监管账户以及托管账户的问题已经渐渐不成为困难和问题。金融账户、保险账户和基金账户等进一步透明化,受益所有人的问题在2016年后继续加大尽职调查的力度。这些障碍的陆续清除,有利于涉税信息更为透明,让打小主意的人群步履艰难,试图通过各种架构逃避税变得举步维艰。
第四、纳税人已经迫于压力,已经开始参与一些建立主动披露机制的税收主管当局的行动。2016年至2019年,主要是欧盟国家在率先实施CRS涉税信息交换后,已经有超过60,000多的纳税人参与了主动披露机制,主动向所在税收主管当局坦白境外金融账户信息,主动报告金融资产信息。在亚洲地区,就某个国家的数据,涉税信息交换带来主动披露境外金融资产申报在2016年就已经超过了950,000人。
第五、纳税人如果不参与主动披露机制,则会进入强制披露机制程序。也就是业界所称的不主动就强制,各国家或地区的税收主管当局都在紧锣密鼓地建立主动披露机制和强制披露机制,两个机制的相互配合,大大增加了税收当局的财政收入。发展中国家的成员也因CRS涉税信息交换直接获得的税收财政收入也大大增长,仅2019年,就达到了3亿多欧元。从全球来看,因此而获得的财政收入已非常庞大,在在亚洲、欧洲、非洲、拉丁美洲、大洋洲,税收主管部门一致看到了税收情报交换带来的巨大收入。
总结
CRS已经逐渐成熟,接下来,与我们息息相关的,且万众瞩目的中国税收主管当局的一举一动会牵动无数人的心。2020这魔幻的一年,虽然疫情无情肆虐,但阻挡不了CRS全球涉税信息交换机制与中国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个税改革反避税条款的双剑合璧,我们已经开始见证中国税务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实现信息第三方比对的汇算清缴机制,新的机制建立,新的框架搭起,所有工作已就绪,万事俱备,只静待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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