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邦

网站正在维护中,请稍后访问。

联系电话:15828337211

技术支持: 竹子建站

系统筹划 节税避险

台湾2023年1月1日实施CFC税收新规,有哪些注意事项?
2022-07-25 10:37:47

中国台湾地区财政部门表示将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CFC规则。

为了防止和杜绝跨国企业或个人在低税负国家或地区成立受控外国企业(Controlled Foreign Company, 以下简称CFC)从而将利润保留在低税负国家或地区不进行分配,来规避原本应该在中国台湾地区的纳税义务的措施。 

早在2016 年 7 月 27 日增订公布所得税法第43 条之 3,建立 CFC 之反避税制度,以维护租税公平。如今中国台湾地区财政部门。将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CFC规则。

所谓「受控」外国公司,就是只要是由台湾居民或台湾公司控制的开设在低税收地区的公司(营利事业所得税率小于14%,比如BVI;或仅就境内所得课税,比如香港、新加坡)。CFC公司在缴纳税收的时候会被视同为在台湾的公司,这类公司被要求必须在台湾申报课税。

 

—— 新规后个人持有CFC时的税务缴纳 ——

 

台湾个人或个人与配偶及二亲等内亲属,当年度12月31日合计直接持有CFC公司股份或资本额达10%以上者,该个人应将CFC公司当年度之盈余,按个人的直接持股比,计入个人的最低税赋(AMT)的海外所得-营利所得项下。惟若该CFC公司符合以下豁免条件任一者,可不适用。

  • CFC 于所在地国家或地区「有实质营运活动」

  • 个别 CFC「当年度盈余在新台币700 万元以下」。但属台湾境内同一公司控制之全部 CFC 当年度盈余或亏损合计为正数且逾新台币 700 万元者,其持有各该个别 CFC 当年度盈余仍应依CFC规定课税。

例如:A公司属于低税国家的CFC公司,甲直接持有A股权9% (未达10%)、甲的配偶乙直接持有A股权9%(亦未达10%),但甲乙合计直接持有18% (超过10%),则甲为个人CFC制制下的课税主体。

图片

在个人最低税赋下,每一申报户有新台币670万免税额,税率为20%。

 

—— 个人CFC所得税结算申报时检附文件 ——

 

1. 个人及其关系人之结构图、所得年度12月31日所持有股份或资本额、持有比率。

2. CFC财务报表,并经其所在国家或地区或台湾合格会计师查核签证。但公司有其他文据足资证明CFC财务报表之真实性并经公司所在地稽征机关确认者,得以该文据取代会计师查核签证之财务报表。

3. CFC 前 10 年亏损扣除表。

4. CFC 营利所得计算表。

5. 个人适用国外税额扣抵规定者,应提出经所在地台湾驻外机构或其他台湾认许机构验证之所得来源地税务机关发给之纳税凭证。

6. CFC之转投资事业之股东同意书或股东会议事录。

7. CFC之转投资事业若有减资弥补亏损、合并、破产或清算,需提供经所在地台湾驻外机构或其他台湾认许机构验证的证明文件。

 

—— 台湾潜在税务风险 ——

 

需要注意,台商将因明年台湾CFC生效,衍生出许多过去没有的税务风险。

CFC预计于2023年实施,依规定只要符合条件的境外公司,都需向台湾国税局提交财务报表、股权结构图、营利所得计算表等文件,台湾国税局会借此了解境外公司承担功能,导致境外公司的利润会被台湾国税局穿透,而被要求在台湾缴税。

  • 利用境外公司作为集团资金调度中心,资金拆借是否应收取合理利息是个问题,股东若长期占用境外公司资金,则可能被视为利润分配衍生股东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 股权交易。国税局会要求台商准备境外公司的持股变动明细,借此掌握境外公司股权异动情况,过去因为CFC未实施,加上台湾国税局无法掌握境外股权异动资讯,台商在变更境外公司股权时并没有跑金流,或是以较低价格转让,这些情况在CFC生效后都会一定程度的税务风险。

  • 不动产交易。若境外公司持有台湾不动产,还要注意境外公司股权转让会不会涉及台湾房地合一税的问题,因为台湾个人或营利事业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台湾境内或境外公司股权,只要超过50%以上,若公司价值一半以上来自台湾的房屋或土地,则股权交易所得就要在台湾课征15%至45%的房地合一税。

  • 要特别注意的是,台湾所得税法的核课期间为七年,国税局有权利查核前七年的所得税,许多申报文件可能引起国税局注意,过去七年中台商是否有依规定缴税,若财务报表上的薪资费用为每年发放,则员工是否都依规定申报课税?或是持股变动明细中所揭露的股权异动,股东的海外所得是否申报海外所得税等。都是能往前查到并且追溯的。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台湾CFC规划刻不容缓

分享到:

该网站由竹子建站创建
该网站由竹子建站创建 立即创建